深圳市2008年下半年招考人民警察
笔试成绩公布及资格初审公告
深圳市2008年下半年招考人民警察笔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资格初审时间
符合条件参加资格初审人员须于
二、资格初审地点及候审区域安排
资格初审地点:市体育馆(福田区笋岗西路体育中心东南角)。考生进场后在划定的候审区域按职位号和姓名寻找座位。考生候审区域(按座位颜色)划分如下:
(一)蓝区:报考0801P001、0801P004-010、0801P015-016、0801P019-025、0801P053-054职位的考生。
(二)绿区:报考0801P026-027、0801P032-035、0801P040-043、0801P049-050职位的考生。
(三)红区: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
三、资格初审类别及有关要求
此次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笔试后根据如下函数计算出各职位入围体能素质测评人数:
3χ 1≤χ≤10
у= 2χ+ 10 10<χ≤100
其中,χ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у代表入围体能素质测评人数。
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拟录用名额,将考生分为A、B、C、D四类:
A类:笔试合格且名次在у值内的考生。此类考生应到现场接受资格初审。
B类:如χ小于或等于15,则指名次在у值外2χ+у值以内笔试合格的考生;如χ大于15,则指名次在у值外χ+у值以内笔试合格的考生。此类考生将根据A类人员资格初审结束后职位空缺情况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此类考生须与A类考生一并到现场等候递补审查,直到职位无空缺审查名额。
C类:笔试合格且名次在B类考生后的考生。此类考生暂不具备审查资格,建议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在资格初审期间在市内等候可能出现的递补资格至审查结束。
D类:笔试不合格的考生。此类考生不具备审查资格。
参加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准时到指定候审区域按职位号和姓名就座,自觉遵守现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对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现场发放《体能素质测评通知书》;对不合格者,取消体能素质测评资格,并按同一职位笔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审查。
四、资格初审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接受资格初审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体能素质测评资格。所有材料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请考生在资格初审前自行准备。
(一)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1.报名表(贴本人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2.笔试准考证(贴本人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3.身份证;
4.学历及学位证书(已毕业的考生须提供);
5.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2007年、2008年毕业生必须提供与学校签定的暂缓就业协议书或者落款时间为
6.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7.成绩单;
8.职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详细材料。
在市外院校就读的深圳生源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深圳户口本或者深圳户口迁出地派出所证明。
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还须提供就读院校提供的地方班就读证明。
(二)社会人员须提供:
1.报名表(贴本人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2.笔试准考证(贴本人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3.身份证;
4.户籍本(非深圳户籍人员不需提供);
5.学历及学位证书;
6.职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详细材料。
报考者属归国留学人员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参加资格初审;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初审是对考生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须以录用审批为准。
(二)资格初审现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审区域。部分考生可能需候审至下午,请自带足够的水和干粮备用。因擅自离开候审区域失去资格初审资格的,后果自负。
(三)体能素质测评将分批安排在
附件:深圳市2008年下半年招考人民警察笔试成绩(请点击进入查询)
深圳市人事局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日